民法典中替别人履行债务后怎么追偿

作者:鹰潭月湖区律师 时间:2024-05-07 联系电话:15555555523(123中8个5,微信同号)
关于民法典中替别人履行债务后怎么追偿的问题,骆律师从法律角度分析如下:
民法典规定,实际承担债务超过自己份额的连带债务人,有权就超出部分在其他连带债务人未履行的份额范围内向其追偿。
所以担保人为债务人履行债务后,担保人可以向债务人行使追偿权,要求债务人偿还债务。
如果债务人不偿还的,可以起诉债务人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》第一百七十八条
二人以上依法承担连带责任的,权利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。
连带责任人的责任份额根据各自责任大小确定;
难以确定责任大小的,平均承担责任。
实际承担责任超过自己责任份额的连带责任人,有权向其他连带责任人追偿。
连带责任,由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。
第七百条
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,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,有权在其承担保证责任的范围内向债务人追偿,享有债权人对债务人的权利,但是不得损害债权人的利益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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